近年来,楚雄州人口计生委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药具药械市场监管,扎实推进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全州计划生育药具药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夯实基础,加强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意见》(云人口发〔2006〕38号)精神,经州人口计生委、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卫生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关于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楚人口发〔2007〕49号),制定了各部门职责,并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每年召开1次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协调会议,开展1次联合督查为保障措施,认真开展计划生育药具药械市场的整顿治理工作。
二是部门协调配合。4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市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大力宣传普及计划生育药具和生殖健康知识,充分发挥部门管理与服务网络的阵地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车、黑板报、宣传板、卡片、贴画等各种大众传播媒体,开展普及计划生育药具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促进计划生育药具药械市场整治。
三是加强监督力度。整顿规范计划生育药具药械市场,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积极探索计划生育药具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维护计划生育药具及生殖健康产品市场的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计划生育药具、生殖健康产品的违法行为,严禁提供和发放过期失效的计划生育药具,严禁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流向市场销售或收取费用等是保障净化药具药械市场的重要内容。
四是具体措施有力。州级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工作。同时,县市对口部门积极行动,指定专人负责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各项职责的落实,充分利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这个平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因地制宜,认真安排部署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探讨推动计划生育药具药械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五是工作效果明显。通过2007-2008年两年的全州计划生育药具药械市场整治,多次现场监督抽查情况显示,楚雄州计划生育药具药械市场管理现状良好,所抽查的药店及成人用品店没有发现超《营业执照》核定范围经营行为,均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限于保健食品类),检查中也没有发现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上市销售和假冒伪劣的计划生育药具产品。
二、多方协调,净化计划生育药具药械市场环境
一是主动参与公共场所预防艾滋病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布置,主动参与由工商、公安、卫生、媒体等多部门组成的公共场所预防艾滋病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人口计生部门重点对安全套摆放、成人性用品店、国家免费药具是否上市销售等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
二是积极与省药具站衔接沟通。通过省药具站经常性的督查指导,使全州的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不仅在药具业务管理、业务运转、优质服务等方面得到提高,而且在如何协调、如何对市场的监管等得到了很好的指导;
三是定期开展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督查。州人口计生委将药具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州人口计生委分管领导带队,每年对全州10县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开展2次以上督查;
四将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纳入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每年州人口计生委都与州药具站和州药具站长,州药具站长与计划调拨统计岗责任人和仓库管理岗位责任人分别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对照执法职责、执法标准、考核办法及其他事项开展自检自查。
三、加大力度,推进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根据《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口计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云人口发〔2009〕21号)精神,下发了《楚雄州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人口计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楚人口发〔2009〕26号),并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近半年来,各县市人口计生委以此次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在认真抓好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本系统整治计划生育药械管理和使用的经验,总结以往和这次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多部门联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联动互动、齐抓共管的经验以及在对群众的计划生育药械宣传、推广应用、满足群众需求方面的经验,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药械管理使用的监管制度和机制,确保育龄群众使用安全、有效、便捷的计划生育药械产品等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二是联合行动。在2009年5月初,州人口计生委与州药监局联合行动,开展了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前期情况调研。为做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前期工作,制定好方案,州药监局、州人口计生委联合开展了一次小范围的计划生育药械市场情况调研。调研组由州人口计生委、州药监局分管领导带队,成员由州药具站、州药监局市场科等人员组成。调研组先后对楚雄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紫溪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紫溪镇卫生院、楚雄开发区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情缘计生用品专卖店、健之佳药店等单位的计划生育药械规范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此次调研工作的展开,是净化全州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良好开端,为全州下半年开展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开好头,力求达到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三是协调配合。根据省人口计生委、省公安厅等八部门《关于成立云南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云人口发〔2009〕19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云人口发〔2009〕20号)精神,州人口计生委、州公安局、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药监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楚雄州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经报请州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以楚人口发〔2009〕24号文件下发10县市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重点、组织领导、部门职责、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和措施等具体事项。州、县市人口计生委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与公安、卫生、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对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开展了部门的、两部门或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四是效果明显。通过开展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和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州计划生育药具药械市场得到了净化,秩序得到了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初显成效。据初步统计,截止2009年8月底,州、县市两级及各部门都成立了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组织机构,各级政府、人口计生、公安、卫生、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出台了文件66个,部署专项工作会议次数172次,监督检查564次,检查出动人员1913人次。从整治工作情况看,截止2009年8月25日,全州有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注册登记户数2204户,督查户数1098户,下发督查意见户数77户,警告户数5户,责令改正户数6户,罚款0.52万元。全州共有经营成人性用品企业和经营成人性用品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户157户,督查138户,下发督查改意见1户,警告5户,责令改正4户,罚款0.02万元。